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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关于专项基金注销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8 10:38 浏览次数:360

根据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我会拟注销“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四川信托锦绣公益慈善基金”。

上述专项基金设立方如对基金注销事宜仍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与我会联系。专项基金设立方须在上述时限内确定剩余资金用途并与我会重新签订基金合作协议,否则本会有权在本公告发布5日后将专项基金剩余资金统筹用于其他同类型公益慈善项目。专项基金注销以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继续以该专项基金名义开展宣传和活动。

特此公告。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028-65230739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均隆街8号(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

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

202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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