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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慈善事业促进工作会议在遂宁市召开

发布时间:2012-11-19 10:00 浏览次数:107

 
 
   
    2012年11月9日,全省慈善事业促进工作会议在遂宁市召开。这次会议,是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建立促进慈善事业工作机构以来,首次召开的工作会议。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徐建中、省民政厅副厅长罗平恩、遂宁市副市长邓为出席会议。部分省级公益慈善组织代表、各市(州)民政局分管副局长、福利科(处)长参加会议。  

    徐建中副司长充分肯定了我省近年来慈善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近年来,四川省各级民政部门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把慈善事业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去谋划,放在和谐社会建设的整体部署中去推进,促进了四川慈善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突出表现在慈善力量不断增强、慈善成效持续扩展、慈善氛围日益浓厚。特别需要肯定的是四川省民政厅在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进程中,注重树立典型、培养典型、宣传典型,用典型示范、表率引路的方法,突出了“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整合资源、行业联动,创新项目、规范运作”的遂宁模式,为慈善事业发展作出了宝贵的探索,为各地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徐建中副司长围绕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进行了深刻阐述。他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民政部门推进慈善事业的科学发展,一定要从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精神和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关于发展慈善事业的具体部署,来认识和把握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当前发展慈善事业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的发展方针,逐步健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努力形成中国特色的现代慈善事业发展格局。发展慈善事业的基本原则:一是自愿平等的原则。捐赠人自主实施捐赠行为,自行决定捐赠的规模、方式和用途,禁止强捐、索捐、变相摊派等行为,充分尊重捐赠受益人的尊严和隐私。二是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尊重捐赠人意愿的基础上,通过有效形式公开慈善资源的募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三是鼓励创新的原则。鼓励各地区各领域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有效募集和使用慈善资源、加强慈善行业监管、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新机制和新方式。四是规范管理的原则。政府依法培育和监管慈善组织、鼓励和规范慈善行为,慈善组织依法开展慈善募捐和资源调配等活动,充分发挥运作主体作用。徐建中副司长强调,推进慈善事业发展,要积极探索慈善事业科学发展的路径和手段。一是要鼓励和规范各种慈善行为,增添慈善事业的动力。二是要培育和发展各类慈善组织,丰富慈善事业的载体。三是要建立和完善奖励与扶持政策,优化慈善事业的环境。四是要强化监督和监管,确保慈善事业的健康。五是要广泛传播慈善文化,营造慈善事业的氛围。六是要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加强慈善事业的领导。  罗平恩副厅长总结回顾了近年来全省慈善事业发展情况,并对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慈善事业促进工作进行了部署。他要求:民政部门作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职能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管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一是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加强慈善组织能力建设;二是引导创新慈善载体,积极拓展慈善资源和项目;三是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加强慈善工作队伍建设,推动慈善事业职业化;五是弘扬慈善文化,营造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六是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七是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慈善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会上,遂宁市民政局、四川省志愿服务基金会作了经验交流发言。与会代表参观了遂宁市慈善企业四川回春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慈善组织孵化基地遂宁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遂宁市“爱心亭”助残和爱心餐桌助学项目、遂宁市金鱼社区慈善组织及慈善爱心超市、遂宁市慈善文化产业园。(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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