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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慈善总会‘重塑’”项目中期工作分析会在蓉召开

发布时间:2012-08-15 15:00 浏览次数:133

    8月10日,四川省慈善总会召集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四川省慈善总会‘重塑美好心灵’公益行动——流浪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救助示范项目”(简称“重塑”项目)相关合作单位召开项目中期工作分析会,总结项目前期工作情况,研究下一步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安排。会议由省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杨伟主持。成都市流浪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主任荣道清、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黄吉林及各单位项目具体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各合作单位就执行项目合作协议及前期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通报,总体上看,各合作单位对项目的实施高度重视,抽调本单位得力人员组成了项目执行队,在项目实施过程严格遵循项目约定和行业执行规范,各种档案资料齐全。据统计,截止7月31日,项目共完成流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115人,累计进行心理测评约380项次、心理咨询138人次、团体音乐心理干预治疗92小时、5人接受临时困难救助服务,大部分受助对象心理疏导效果明显。同时,项目实施必需的工作程序、制度机制已基本形成,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中期工作分析会上,与会单位就进一步加快项目工作进度,对项目推进中所反映的项目合作实施进度、心理测评及治疗流程、项目资料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发言,进一步明确了心理测评及治疗工作流程、项目资料管理方面的内容与标准,明晰了合作单位之间的义务、责任,为深入推进“重塑”项目、严格规范相关行为奠定了基础。省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杨伟要求合作单位进一步提高对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重要意义的认识,着力把握“重塑”项目的主旨任务,准确分析项目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以及项目具有的创新性、独特性,全力以赴做好“重塑”项目各项工作。他要求与会单位进一步研究、理解合作协议规定,严格执行心理测评、治疗、干预等方面的专业规范和相关标准,超前谋划和预估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计划安排,合理调配力量开展下一个项目期的工作;要认真研究民政部关于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抓紧明确项目管理所需的各项技术标准,统一上报资料格式和内容,建立健全培训、交流、宣传等工作机制,力争高质量完成全年项目任务。成都市流浪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等项目合作单位均表示,一定按照项目要求,全力以赴,确保项目的优质、高效进行。(省慈善办  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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