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4 日经四川省慈善总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四川省慈善章程》,《章程》第二十条规定:“本会的法定代表人由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再兼任其他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5月24日经四川省慈善总会第三届理事会投票选举,选举邱陵同志担任慈善总会第三届理事会秘书长,按照规定程序,已向四川省民政厅备案,并更换法定代表人。
特此公告.
四川省慈善总会
2017年12月26日
收款单位: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均隆街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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