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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7 00:00 浏览次数:127

广市民办〔201817

 

 

广元市民政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保障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单位,市老龄办: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 201414 ) 及《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81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统一定于201869-10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69日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10日上午0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方可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管理办法,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方可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二、时间安排及程序

()时间安排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8319日至419日,资格审查时间定于319日至420日,缴费时间定于320日至421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52日至531(工作日期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64日至68日。

()报名程序

1.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413,尺寸2.5厘米*3.5厘米,大小约10kb),完成报名。

3.考虑到本专业工作的特殊性,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残疾人员,必须在425日前向报考地方的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于426日前对此类人员报考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4 )执行。有关资格审查政策文件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广元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照片上传成功后,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本科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到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602室)进行资格审查。

(四)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审核且通过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我省报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文件规定,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考生待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元市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广元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电话:0839-3300329),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开展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是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各地各单位要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报考工作顺利实施。

 

 

广元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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