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按照市深改办的要求,由市民政局牵头,经过前期调研论证,形成了《中共南充市委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并于2018年1月3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反馈至南充市民政局。联系人:陈钰 传真:2807500 邮箱:154623158@qq.com
中共南充市委 南充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
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5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7〕2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落实责任、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为开创南充新未来、建设成渝第二城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市健全高效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建设市、县、乡三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化水平、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工程项目设防水平、综合减灾能力;更大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南充特色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新路子。
二、重点任务
(三)统筹灾害管理。加强各种自然灾害管理全过程的综合协调,强化资源统筹和工作协调。各级减灾委员会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行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强化各级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防灾减灾救灾职能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主要灾种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机构的防范部署和应急指挥作用,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军队、武警部队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应急保障、抢险救援、紧急医学救援、恢复重建、社会动员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建立各级减灾委员会与应急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等机构之间,以及与军队、武警部队之间的工作协同制度,健全工作规程。统筹谋划城市和农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四)统筹综合防灾减灾。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理念,将防灾减灾救灾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执行国家防灾减灾标准,建立完善市级标准,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内学校、医院、居民住房、基础设施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合理规划建设、改造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已建避难场所管理、维护等相关技术标准,提升应急避险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加快补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的短板,增强城市防涝能力,减少城市洪涝灾害发生。加强农业和林业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生态功能恢复,提升抗灾减灾能力。统筹各类资源,推进社区减灾能力建设,深入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争创国家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
(五)落实应急救灾主体责任。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应对自然灾害的事权划分。对达到市级启动响应等级的自然灾害,市减灾委发挥统筹指导和支持作用,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在灾害应对中发挥组织指挥协调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统一的防灾减灾救灾领导机构,统筹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统一指挥人员搜救、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房屋安全应急评估、群众转移安置、交通管制、物资调运等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灾害现场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组织领导指挥体系,强化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统筹使用和调配,发挥公安消防以及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抢险救援中的骨干作用。统一做好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工作。
(六)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制度。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市级有关部门和受灾地区按照工作流程共同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市级层面根据灾害损失情况,结合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和落实有关支持政策措施,统筹安排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组织编制或指导编制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支持灾区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市级管理以外的自然灾害恢复重建工作,由县级政府根据本级预案组织开展。
(七)完善军地协调联动制度。健全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应急协调机制。完善地方党委、政府请求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完善军地间灾害预报预警、灾情动态、救灾需求、救援进展等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救灾应急专业力量建设,充实队伍,配置装备,强化培训,组织军地联合演练,完善以军队、武警部队为突击力量,以公安消防等专业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地方和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的灾害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将武警部队有关抢险救援应急力量纳入驻在地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力量和组织指挥体系。完善军地联合保障机制,提升军地应急救援协作水平。
(八)健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机制。坚持效率优先、就近就便、自愿自助原则,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依法依规有序全方位参与常态减灾、应急救援、过渡安置、恢复重建等工作。建立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调机制及行业标准、行为准则和操作规程。健全救灾需求评估、信息发布和资源对接机制。积极搭建社会力量参与协调服务平台和信息工作平台,完善救灾捐赠组织协调、信息公开和需求导向等工作机制。落实税收优惠、人身保险、装备提供、业务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措施,提升社会力量防灾减灾救灾专业化水平。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行动评估和监管体系,推动社会组织强化自律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能力。
(九)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保、财政支持、保障民生原则,积极推进农业保险、农村住房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等工作,健全各级财政补贴、农户自愿参加、保费合理分担的机制。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完善应对灾害的金融支持体系。
(十)加强灾害风险防范。加快各种灾害监测站网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自然灾害早期识别和立体监测能力。开展以县为单位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不断更新自然灾害风险图集,发挥民政、水务、国土资源、地震、气象、水文等主要涉灾部门作用,提升灾害风险预警信息的采集、分析、处理能力,加强灾害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与灾害特征相适应的预警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发布流程和责任权限。整合全市通信、互联网、广播电视等信息系统资源,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统一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公众覆盖率。
(十一)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和互联互通,建设涵盖主要涉灾部门和军队、武警部队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大数据和灾害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民政、国土资源、水务、农业、林业、气象、地震、测绘地理信息、交通运输、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信息资源与灾害风险隐患、预警、灾情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落实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完善市级自然灾害灾后损失评估办法。健全重特大自然灾害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机制,确保公众知情权。规范灾害现场应急处置、新闻发布、网络及社会舆情应对等工作流程,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舆情引导能力。
(十二)提升救灾物资和装备统筹保障能力。健全以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为中心、县级库为基础、灾害易发多发地乡镇和边远村落储备点为补充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完善储备类型,丰富储备种类,提升储备能力和应急处置保障水平。建立完善市、县、乡三级协调联动的救灾物资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完善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应急运力储备与调运机制,提高救灾物资调配效率和资源统筹利用水平。充分利用国家“天-空-地”一体应急通信网络,构建覆盖到点的报灾终端体系。配备必要的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防汛抗旱、人员搜救、森林灭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装备和产品,提高基层防灾减灾和应急救灾装备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期社会物资、运输工具、设施装备等的征用和补偿机制。探索建立重大救灾装备租赁保障机制。
(十三)提升科技支撑水平。统筹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部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资源和力量,加强减灾委员会专家智库建设。建立科技支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政策措施和长效机制。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基础理论研究、新材料新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发展应急(安全)产业。
三、保障措施
(十四)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坚持党委、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地位,切实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提供保障等作用。进一步加大协同配合力度,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沟通、科学应对、妥善解决,切实推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有序深入。
(十五)强化法治保障。根据形势发展,加强综合立法研究,及时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科学合理调整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加快形成以专项防灾减灾法律法规为骨干、相关应急预案和技术标准配套的防灾减灾法规体系。
(十六)加大防灾减灾救灾投入。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统筹,强化资金及工程项目监管,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防灾减灾救灾资金落到实处。加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基础减灾救灾能力提升、科普宣传教育、社会力量培育、技术研发、风险防范、救援装备配备等方面的经费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和家庭、个人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投入,提高社区和家庭自救互救能力。
(十七)深化宣传教育。将防灾减灾纳入国民教育计划,加强国民科普教育与宣传。加大防灾减灾救灾队伍培训工作力度,提高能力素质。建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网络,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景区、进寺庙、进灾区,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
(十八)确保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形势发展,及时修订有关规程、预案,加快形成科学合理的防灾减灾救灾制度体系。要创新督查方式,拓展督查手段,既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责任、查作风。市减灾委要组织有关单位对各地、各部门贯彻本实施意见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及时、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中共南充市委
南充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5日
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分工方案
改革事项 | 具体举措 | 牵头部门 | 完成时间 |
健全统筹 协调体制 | 1.统筹灾害管理。各级减灾委员会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行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强化各级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防灾减灾救灾职能和能力建设。 | 市减灾委办公室 | 2018年 |
2.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各级减灾委员会与应急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等机构之间,以及与军队、武警部队之间的工作协同制度,健全工作规程。 | 市减灾委办公室、市政府应急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南充军分区、武警南充支队 | 2019年 |
改革事项 | 具体举措 | 牵头部门 | 完成时间 |
健全统筹 协调机制 | 3.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全面执行国家防灾减灾标准,建立完善市级标准,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内学校、医院、居民住房、基础设施及文物保护单位等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持续推进 |
4.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合理规划建设、改造应急避难场所,提升应急避险保障能力。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地震局、市人防办 | 持续推进 | |
5.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加快补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短板,增强城市防涝能力,减少城市洪涝灾害发生。加强农业和林业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生态功能恢复,提升抗灾减灾能力。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牧业局、市林业局 |
持续推进 |
改革事项 | 具体举措 | 牵头部门 | 完成时间 |
健全统筹 协调机制 | 6.创建综合减灾示范单位。统筹各类资源,推进社区减灾能力建设,深入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争创国家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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