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民政厅对四川行健慈善基金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经调查,四川行健慈善基金会未按规定参加2013、2014和2015年度检查。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四川省民政厅决定对该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户名]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
4402233009024905168
[开户行]工商银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户名]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
118555188057
[开户行]中国银行成都猛追湾支行
[户名]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
8111001013100214149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青羊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