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8〕10号)文件和全省关于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工作需要,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民政部门统一发放,为做好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2016年3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泸市民发〔2016〕38号),明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残联组织发放。通过几年的实施,两项补贴由两个部门分别发放不利于数据收集、上报、检查和整体情况掌握。为了更好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整合资源,加强统筹协调,从2018年起1月1日起,全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交由民政部门统一发放。各县区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
二、做好工作移交。为确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断档脱节,各县区残联和民政部门要及时衔接,做好工作移交。各县区残疾人联合会要及时将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名册及相关资料移交本县区民政部门,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及时受理相关工作,并与财政部门协调好预算安排事宜。各县区民政、财政和残联要明确责任领导,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具体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政策规定和申请审批发放程序,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三、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做好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对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合格上报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送县区民政部门审定;各县区民政部门负责将审定合格的对象提交财政部门,并协调财政部门落实资金拨付工作;各县区财政部门负责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工作。
四、规范审批程序。新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对象,由残疾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县区残联审核,审核合格的材料送县区民政部门审定,审定合格后在乡镇(街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区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资料齐全)当月计发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其他要求仍按照2016年3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泸市民发〔2016〕38号)办理。
泸州市民政局 泸州市财政局
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月29日
[户名]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
4402233009024905168
[开户行]工商银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户名]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
118555188057
[开户行]中国银行成都猛追湾支行
[户名]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
8111001013100214149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青羊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