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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民政局关于2018年春节慰问品(医疗器械)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05 16:00 浏览次数:139

乐山市民政局关于2018年春节慰问品(医疗器械)采购比选公告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川办函〔2017〕208号)及有关规定,拟对2018年春节慰问品(医疗器械)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8年春节慰问品(医疗器械)。

二、比选内容

医用冰毯降温仪(型号YCTB-200)1台。

三、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

人民币30000元。

四、参加的供应商数量

三家及以上。

五、供应商须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比选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备案证明原件)。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比选采购活动。

4.报名时需持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名时递交标书一式两份。

6.按照“质优价廉”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7.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采购方要求履行采购职责,保证采购医疗器械正规安全可靠。

8.合同一经签订,按采购方要求将商品送到指定地点(乐山中心城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8日11时。

2.报名地点:乐山市中区郑坝街77号市民政局206室。

3.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33-2110115。

乐山市民政局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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