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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制作饶国华烈士塑像工程,因规模小,符合自行招标条件,我所特发此邀标公告:
1. 邀标条件
1.1 本邀标项目:资阳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制作饶国华烈士塑像工程已由 资阳市民政局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邀标条件,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资阳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
1.2 本邀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 国家投资建设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资阳市雁江区莲花街道办事处莲花社区五组。
2.2 建设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20万元,按照陵园要求制作饶国华烈士塑像。
2.3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介绍信原件。
2、法人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查验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查验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
5、提供至少1套本企业过往设计制作塑像的案例样本(VI方案)。
6、企业过往2项以上成功项目案例证明文件(合计15万元以上项目,提供案例相关照片,加盖企业鲜章备查验)。
7、无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0 月 26 日至 2017年11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 时,下午2:30时至18:00时,在资阳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报名:
(1)投标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复印真实的单位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 1 日 18 时 00 分,地点为资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证书、证明材料分别按项目装订成册并密封。
6. 联系方式
地址:资阳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办公室
联系人:李 东 电 话:13882900330
[户名]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
4402233009024905168
[开户行]工商银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户名]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
118555188057
[开户行]中国银行成都猛追湾支行
[户名]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
8111001013100214149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青羊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