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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2 00:00 浏览次数:122

达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8-09-12]   来源:达州市民政局  作者:达州市民政局   阅读:133次[字体:  ]

 各县(市、区)民政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

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深化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市民政局决定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挖掘、展示和推广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城乡社区落地生根,为全面建成幸福达州凝心聚力并做出应有贡献。

二、征集范围和条件

(一)征集范围围绕维护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履行法律义务,对村(居)民大操大办宴席、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的遏制,以及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制定或修订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民小组、自然村(楼栋)或地扶贫搬迁聚居点组织实施的公约等也可纳入征集范围。

(二)征集条件一是依法由村(居)民会议制定或修订,并报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内容合法实用。二是组织实施半年以上,特别是十九大以来制定或修订,能够正确规范村民与村民、村民与集体、集体与国家、本村与邻村的关系。三是能够充分反映当地自然历史状况、风俗习惯、文化传承等因素,贴近生活、切合实际、通俗易懂易记,避免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简单重复。

三、征集办法

各县(市、区)民政局和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对本地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发掘整理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择优向市民政局推荐。各县(市、区)民政局分别不少于5篇,经开区社会事务局不少于2篇,各地推荐报送的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体现的亮点和侧重点应有不同。市民政局对各地推荐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评选评选出的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具体工作。要严格按照征集范围和条件,把本地优秀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充分挖掘出来、征集起来。

(二)严格把关。各地要对拟推荐上报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严格把关,重点审核其制定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要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否符合本村(社区)实际得到有效执行,确保推荐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可操作性

(三)及时报送。各地对征集到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统计整理、分类登记,注重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挖掘、记录、展示推广。请各地20181031日前将筛选推荐的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市民政局政权区划科。

联系人:贺斌,联系方式:2531803578680831@qq.com

 

附件: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荐表

 

达州市民政局

  201893

 

 

 

附件

 

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荐表

村(社区)

基本情况

名称


村(居)

民小组数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文本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或者修订过程


组织实施

工作机制


组织实施

典型案例


村(社区)党

组织参与情况


县级民政部门

推荐理由

 

 

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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