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绵阳市民政局同意,绵阳市救助管理站拟对救助站内监控设备、食堂抽油烟机、成年人受助区域防滑砖铺设、男、女受助人员宿舍场面粉刷等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比选编号:MYMZJZ2017-01号。 二、项目名称:市救助管理站基础设施、设备维修更新项目采购 三、资金来源:市级福彩公益金。 四、比选项目简介:监控设备一批、厨房抽油烟机一台及防滑砖等(详见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经营范围须具有装修、维修、技防、安防等其中之一 1、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自拟格式) 2、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自拟格式)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比选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比选文件领取方式、时间、地点: 1、比选文件自2017年12月7日到2017年12月13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在绵阳市救助管理站(绵阳市游仙区游仙路303号(办公大楼2楼行政办公室))领取;(①领取比选文件供应商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②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2、投标人领取标书、报名时请携带:①单位介绍函原件(必须使用统一格式,格式附后)②受投标人委托经办领取标书、报名事宜的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2017年12月14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绵阳市救助管理站(办公大楼2楼会议室)。 十、本投标邀请在绵阳市民政局官网(http://mymz.my.gov.cn/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绵阳市救助管理站 电 话:6282347 18281622711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子邮箱:17538974@qq.com 2017年12月6日
附件:13573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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