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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关于“8.8”九寨沟地震捐赠资金接收使用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1 16:18 浏览次数:107

     “8.8”九寨沟地震发生后,社会各界纷纷捐款捐物,极大地支持了灾区政府和人民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8.8”九寨沟地震捐赠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四川省红十字会、四川省慈善总会、四川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四川省教育基金会、四川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四川省华侨公益基金会等省级部门(社会团体)接收使用捐赠资金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8月31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四川省红十字会、四川省慈善总会等省级部门(社会团体)接收“8.8”九寨沟地震捐赠资金共12977.06万元,已安排使用12977.06万元。各部门(社会团体)捐赠资金收支明细情况见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www.sc.gov.cn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四川省红十字会

  四川省慈善总会

  四川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四川省教育基金会

  四川省妇女儿童基金会

  四川省华侨公益基金会

  2018年9月12日

附件:

“8.8”九寨沟地震社会捐赠资金.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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