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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促进中心 关于协助开展2023年重大疾病 慈善救助基金项目的函

发布时间:2023-03-21 10:37 浏览次数:192

四川省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促进中心

关于协助开展2023年重大疾病

慈善救助基金项目的函

  

各市(州)民政局、慈善:

为发挥福利彩票公益金在医疗精确纾困方面的积极作用,缓解贫困患者负担,降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2023年四川省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省慈社中心)继续实施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的意义及原则

近年来,重大疾病发病率不断呈上升趋势,大额治疗费用给家庭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特别是针对困难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成了家庭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为发挥慈善在医疗救助方面的补充作用,自2018年开始省慈社中心争取福彩公益金开展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项目”,为全省部分符合条件的重大疾病患者给予适当资金帮扶,缓解其费用负担。项目的实施是践行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困难群众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具体体现,是落实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事的生动实践。

项目按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稳步推进,逐步扩大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覆盖面的原则,充分发挥慈善救助的补充作用,帮助解决困难群众“医疗健康”问题

二、项目的具体内容

项目救助资金及标准:2023年重大疾病救助基金资金预算总额为100万元,按每位患者最高不超过2万元标准补助。

项目开展时间及补助方式:项目开展时间从收到通知之日开始,到8月20日前终止。6月底以前集中申报,省慈社中心按程序审核通过后救助资金以转账的方式直接补助给受助对象(详见附件1)。

项目救助对象:具有四川省户籍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困难者,包括脱贫户、低保家庭、家庭无主要劳动力或主要劳动力生产生活能力基本丧失等,因患病住院治疗造成医疗费用支付困难的重大疾病患者可申请给予医疗费用救助(详见附件1)。

三、项目实施的要求

各市(州)民政局或慈善总会作为困难对象申请提交的初审单位,要严格把好准入关,要公开、公平、公正对患者情况进行审核和核实。

(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结合当地实际,根据《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项目实施方案》,确保项目在当地的有效落实。

(二)要重视项目宣传,不断扩大慈帮贫纾困的社会影响力。由于省本级资金有限,社会需求大,申请救助的对象并不一定都能获得救助,各地在宣传和接收申请时务必告之申请人。具备条件的市州应积极动员爱心企业和个人参与对重大疾病困难群众的医疗帮助不断扩大受益群众范围,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社会各界的爱心善意送达困难群众手中。项目开展过程中注意收集和宣扬慈善助医先进典型,激发全社会帮困助弱、守望相的慈善热情。

(三)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项目实施,自觉接受民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严防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省慈社中心联系人:姜懿桐、韩坤芮

联系电话:028-8442322018111648239

 

附件:1. 2023年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项目实施方案

2.2023年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项目申请表

3.2023年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项目家庭情况协查表

        4.2023年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项目患者情况汇总表

 

                   四川省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促进中心

     2023320

1.2023年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项目实施方案.docx


3.2023年重疾家庭情况协查表.doc

2.2023年重大疾病救助基金项目患者申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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