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做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接待、法律服务、护送返乡、家庭寄养、医疗救治、教育矫治、临时安置、主动劝助等工作。
2、做好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让他们重新回归家庭,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健康成长。
3、积极施行街头主动救助,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4、引入社工理念,救助模式逐渐从管理模式向服务模式转变,救助观念逐渐从以我为主转变以对象为主。
5、进一步完善残军接待的相关制度和设施设备。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积极实施街头主动救助。
2、接送流浪孩子回家。
3、源头预防流浪乞讨人员。
4、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二、部门概况
资阳市救助管理站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资阳市救助管理站本年收入合计 49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9.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其他收入。
2016年资阳市救助管理站本年支出合计4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99万元,占总支出的37.45%;项目支出312.31万元,占总支出的62.5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资阳市救助管理站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99.3万元,与2015年相增加17.89万元,增长3.72%;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9.3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39.92万元,增长 8.69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资阳市救助管理站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增加 39.92万元,增长8.69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资阳市救助管理站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9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53万元,占93.64%,二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5万元,占1.79%,三是住房保障支出22.82万元,占4.5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49.9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31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12.31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8.9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22.8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资阳市救助管理站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1.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5.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资阳市救助管理站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为12.95万元,完成预算的55.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79万元,完成预算的59.94 %,较上年减少7.21万元,下降40.06%;公务接待费2.16万元,完成预算的40 %,较上年减少0.59万元,下降21.45%。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厉行节约。较2015年度下降的原因是未购置车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止2016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特种技术用车0辆、载货汽车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9万元,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护送流浪乞讨人员返乡。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16万元,主要用于本市及其它市州护送人员的接待等,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173人,共计支出2.16万元,具体包括:接待省内外救助站护送受助人员的工作人员的用餐费共计2.1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资阳市救助管理站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无机关运行费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资阳市救助管理站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阳市救助管理站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资阳市救助站预算项目得以顺利实施,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为我市全面开展救助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存权益、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水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使其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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