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和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的规定,为顺利推进绵阳市救助管理站(未保中心)“2018阳光童伴”夏令营活动,评估项目活动效果,本项目拟通过对外公开比选,购买社工机构对本次夏令营活动进行评估服务,确保夏令营活动的质量和成效。
二、项目名称
绵阳市救助管理站2018年夏令营评估项目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3000元(叁仟元)。
四、资格条件
参加绵阳市救助管理站2018年夏令营评估项目报名应答单位(以下简称“参选方”)需要具备以下基本资质:
1、需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工作组织,截至2018年8月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万或以上;
2、参选方需具有胜任评估工作的专业人才队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比选资料递交
1、申请书。包括机构基本情况介绍、规划编制计划等;
2、报价单
3、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含年检记录)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受法定代表人委托前来参加比选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其它相关资料;
以上证书复印件与其他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六、要求
1、以民政部发布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为评估内容和指标依据,紧密联系评估目标,制定详细可行的评估标准,根据夏令营活动的实施内容和资料以及营员的反馈信息,组织专家小组实地查看和综合分析,做出评估报告;
2、坚持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项目组织方的监督检查,确保真实反映夏令营活动的成效和质量。
3、规范评估程序,夏令营评估工作依照以下程序进行:制订评估计划、评估团队组建和培训、确定评估办法、现场跟进与调研、综合评估讨论、出具评估报告。
七、其他事项
参选方从项目组织方获得的相关数据以及其他任何项目组织方数据均需要保密。
八、比选时间和联系方式
比选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中午12点——2018年8月10日中午12点;
比选开始时间:2018年8月10日下午2点(以签到时间为准,迟到机构取消参选资格)
报名、比选地点:绵阳市游仙区游仙路303号(绵阳市救助管理站)
联系人:梁欢
电话:13909011012
电子邮箱:251097042@qq.com
绵阳市救助管理站
2018年8月6日
[户名]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
4402233009024905168
[开户行]工商银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户名]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
118555188057
[开户行]中国银行成都猛追湾支行
[户名]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
8111001013100214149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青羊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