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民社罚〔2018〕5号
资阳市民政局
关于送达资阳科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经查,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规定参加2015、2016年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之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给予限期停止活动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为送达。
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之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的规定,以及第二十二条有关“登记管理机关作出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以及较大数额罚款处罚的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告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的规定,你单位有权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方式:26110753
联系人员:杨春玲、杨婉婷
办公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1号2号楼
0305办公室
邮政编码: 641399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业务主管单位 |
1 | 资阳科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资阳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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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阳市智能电脑专业学校 | 资阳市人社局 |
3 | 简阳市科信计算机培训学校 | 资阳市人社局 |
4 | 资阳市红星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 资阳市人社局 |
5 | 资阳市鸿发人才技能培训学校 | 资阳市人社局 |
6 | 资阳市天宝颐养中心 | 资阳市民政局 |
7 | 资阳市馨雅颐养院 | 资阳市民政局 |
8 | “资阳人”书社 | 资阳市文广新局 |
资阳市民政局
2018年8月1日
[户名]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
4402233009024905168
[开户行]工商银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户名]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
118555188057
[开户行]中国银行成都猛追湾支行
[户名]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
8111001013100214149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青羊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