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组织发展情况
目前,我市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有1539个,其中社团516个、民非单位1023个。目前,全市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有37个,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55个。主要做法如下:
(一)狠抓改革,社会组织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开展直接登记工作。2013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大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打破了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体制。二是允许“一业多会”。允许同一行政区域内成立两个以上业务范围相同或相似的社会团体,打破行业协会商会一业一会的限制,实现优胜劣汰。三是坚持“两个取消一个缩短”。取消社会团体筹备审批环节,取消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审批,缩短审批时限,将正式受理登记审批时限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缩短至4个工作日,简化社会组织审批流程。四是加强业务指导。对符合条件和有意向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主动提供指导,积极创造条件,支持申请成立的社会组织登记,并开展运行指导。对暂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会组织,委托乡镇、街道或社区实施备案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支持其合法开展活动,条件成熟后启动注册登记。
(二)狠抓培训,社会组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一是注重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储备。近5年来,市民政局坚持组织开展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先后投入资金50万余元,免费举办考前培训10期,培养储备青年社会组织专业人才。截止2017年,全市参加职业资格考试人员4500余人次,取得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达289人。二是强化管理人才能力素质培训。2013—2016年,全市选派了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550人次到深圳、香港、北京、广州、上海、成都、绵阳等地学习社会组织、慈善事业等方面的理念和实务经验。2017年,邀请专家、专业社会组织导师为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提供公益理念、运作模式等多元化的培训讲座2次,提高社会组织人才的实务能力。三是开展区域合作,搭建人才交流平台。以成资一体化为契机,与成都市民政局签订了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与成都市社会工作协会签订了人才交流培养合作协议;与西南财大、成都理工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等高校建立了校地合作关系;链接四川省青少年宫协会资源,抓住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等契机,鼓励我市青年社会组织积极参与。
(三)狠抓示范引领,青年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强化项目带动。引导我市青年社会组织在青少年关爱、敬老爱老、扶贫济困、法制进社区等10多个领域开展服务,组织开展“430”课堂、寒假暑假青少年成长营、“儿童平安-减灾小课堂”和“今夕陪伴”“义集、义演、义仓探访、义仓情感互助平台”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活动90余次,发动爱心家庭48户,接受捐赠物资695件,完成领用物资金额 104516.8 元,参与派送志愿者244人次,志愿服务时间达566小时,服务2万余人次。二是优化实体化“孵化器”建设。针对我市青年社会组织成立初期规模小、无阵地、缺机制现状,市、县(区)联动,建立健全资阳市青少年中心、资阳市创新创业园、乐至县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等实体化孵化阵地共3个,无偿为青年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地、电脑等综合硬件设施,协助社会组织登记咨询和青年社会服务项目策划。目前资阳市青少年中心已孵化入驻社会组织8个,每年向我市青年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常态化推出“快乐假期”周末兴趣班、“五点钟学校”“快乐集市”“图书漂流记”等多类示范项目,年均服务7—14岁青少年1.2万人次。
(四)狠抓扶持,购买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政策创制。2014年,民政局印发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民政类公共服务实施方案(试行)》(资民发﹝2014﹞77号);2015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资府办发〔2015〕14号);财政局每年在征求市级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调整并公布了《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二是资金保障。先后争取中央、省、市约500余万元资金分别在雁江区黄泥井社区、四三一社区、雁家社区、海川社区、精神病医院等地开了购买社会工作、养老服务、法治教育宣传、青少年成长陪伴、残疾人康复、“义仓”、“义集”等公益项目,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三是专项扶持。每年整合资金近10万元优先向青年社会组织发包,支持鼓励“小微初”青年社会组织承接。
二、存在的问题
(一)青年社会组织自身发展不足
现阶段青年社会组织数量少、规模较小。截止目前全市社会组织1539家,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0.0005个,其中公益性、慈善性、服务性占比更少,青年社会组织仅有4个。青年社会组织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不高,内部治理不规范、承接公共服务的能力较弱,社会影响力有限。
(二)青年社会组织人才队伍不稳定
由于社会大众对社会组织认识有限,大部分社会组织难以招聘到所需管理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社会组织人才的激励与保障机制不健全,缺乏归属感,人才流失率高。
(三)政府扶持力度和社会参与度不够
虽制定《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但未将青年社会组织纳入政府购买目录。政府投入力度不足,各级财政没有建立培育社会组织发展的资金。政策措施不到位,在税收优惠、财政支持、人才队伍、社会保险、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等方面缺乏明确政策规定及相应的激励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对青年社会组织的培育孵化工作
我市拟利用原资阳市救助管理站阵地(位于雁江区建设南路广建小区,约1500平方米)建设资阳市志愿服务组织孵化基地,培育孵化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壮大青年志愿者队伍、募集链接公益资源、开展志愿服务培训和项目评估,提升我市志愿服务组织的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青年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专业社会工作者等管理型、专业型的优秀青年人才,培养青年社会组织骨干队伍,为社会组织后续发展提供动力源泉。以成资一体化为契机,搭建交流共享平台,主动与成都市对接,推进资阳、成都两地青年社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建立互访、学习考察、人才培养培训等机制,为我市青年社会组织人才学习培训打开绿色通道。
(三)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力度
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规范完善政府购买公益性社会组织服务目录,推动财政建立公益创投基金。大力培育和发展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积极推动政府转移职能,为青年社会组织提供更加宽广的成长空间。探索建立公益创投机制,为初创和中小型社会组织,特别是公益慈善类青年社会组织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能力建设服务,不断优化社会组织的生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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